一是明確項目支出事項分類,做到應編盡編。信息化建設項目預算支出事項及分類主要包括項目前期工作費、信息系統開發購置費、機房建設或改造費、設備購置及安裝費和其他費用等。要求預算單位本著科學合理確定采購需求應編盡編的原則,編制好信息化建設項目預算建議計劃,經審核后錄入財政項目庫。預算單位應當嚴格按照批復的政府采購預算開展采購活動,不得無預算、超預算采購,不得擅自改變已批復的預算金額及用途。二是明確執法管理程序,做到應采盡采。部門信息化建設項目中的設備購置、軟件開發適用《政府采購法》及其實施條例,并按照貨物、服務執行;機房改造、裝修等工程按照400萬元以下納入政府采購管理規定程序,涉及400萬元以上的項目執行招投標法。三是明確預算部門主體責任,做到依法合規。年度安排的項目預算,經第三方咨詢機構審核,凡發現沒有按照項目實際需求及市場行情確定的采購預算,直接減少當年的項目預算資金安排。
截至目前,該市已完成承德政務云、草原防火可視化等項目審核,報送采購預算51290萬元,通過第三方優化項目方案和設備需求后,審定結果36644萬元,有力保證了采購環節的公平競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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