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鹿城區財政局深入貫徹上級文件精神,按照要求積極做好優先采購、續簽合同、預先公開采購意向、在線提供采購文件、加強保證金監管等方面工作,進一步做好疫情期間政府采購活動,力促企業復工復產。
一是建立采購預付款制度,開辟預付款支付綠色通道。各采購單位應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緊急采購內控機制,在保證貨物、工程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優先向政府公布的復工復產企業線下直接采購或通過“政采云抗疫物資采供專區”線上訂購。同時,要求采購單位嚴格落實采購預付款制度,在采購合同中明確預付款支付時間和比例,開辟預付款支付綠色通道,保證預付款支付及時、高效。
二是推廣采購項目電子化,降低企業投標成本。積極推進實施采購項目電子化,全面推廣運用政采云電子交易系統,推行電子投標、電子開標、電子評審等,實現項目采購全流程電子化,降低投標供應商的交易成本。
三是加大采購保證金監管力度,降低履約保證金。在全面取消政府采購投標保證金的基礎上,鼓勵采購單位根據供應商誠信等情況免收履約保證金或降低繳納比例,規定政府采購項目履約保證金不得超過采購合同金額的5%,供應商可以銀行、保險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四是提高政府采購意向透明度,有效推進企業做足采購準備。各采購單位應統籌考慮近期采購計劃,對因疫情防控無法立即啟動的采購項目,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和單位門戶網站公布預先公布采購意向,便于供應商提前了解采購信息和做好參與采購活動的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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