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隨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誕生、成長和崛起,我國的國有經濟、國有企業也經歷了跌宕起伏的七十年的發展歷程,經過前幾期的回溯,我們知道了它的起源與發展,而今我們不禁要問,國有經濟、國有企業未來的路又在何方?
國有經濟的基本屬性及歷史趨勢
經過七十年的發展,國有經濟、國有企業已經從開始時的弱小變成如今一支強大的經濟力量,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重要的組成部分和微觀經濟基礎,成為推動中國經濟增長、產業的轉型升級、參與國際競爭的強大引擎,成為實現效率與公平均衡不可或缺的因素。我們尤其需要指出的是,從計劃經濟形成的那一刻開始,國有企業就已經成為其內生的微觀基礎,成為其“一般”的企業形態。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始終把國有企業改革放在改革的重要位置上,這一方面使得競爭性市場逐步形成,同時國企作為能夠獨立參與市場競爭的主體也在生成。經過40多年在市場中的摸爬滾打,國有企業已經將自己鍛造成了能夠適應各種市場環境的合格參與者。
所以,我們可以得到這樣的結論:中國的國有企業與西方市場經濟發達國家的國有企業有著本質的差別,它早已不是受政府多方關照的“特殊企業”,而是通過參與市場競爭并在競爭中形成競爭優勢的“一般企業”,這就是國有企業的基本屬性。也正因它所具有的這個一般屬性,才成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經濟體制的微觀基礎。
在七十年曲折的發展過程中,國有企業通過持續的產權多元化、公司化、國際化和堅持黨的領導,以及國有經濟產業配置的基礎化,和國資監管的間接化等,在不斷地強化著自己的這個基本屬性,并已形成如下幾個基本趨勢。
一是企業產權的多元化。從計劃經濟時期單一產權的“國營企業”,到改革開放之初,歷史性地開啟國有企業產權改革的征程,國企改革先后經歷了“放權讓利”“經營承包制”“股份制”和正在進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這是一條具有歷史延續的趨勢,是適應市場競爭需要的企業制度變革,這個趨勢必將持續下去。
二是企業制度的公司化。世界企業制度變遷的歷史告訴我們,公司制是企業制度的最好選擇。計劃經濟時期,我國曾在20世紀60年代探索過用公司制度來管理國有企業;改革開放后的20世紀80年代,有一些企業嘗試實行股份制;20世紀90年代,我國開啟了對國有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改造,不斷將國有企業推向資本市場,成為掛牌上市的國有公司;現在進行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其實現形式也主要是公司制。公司化不僅引發了國有資產的證券化,增強了流動性,而且,必然引發國有公司治理結構的根本改變,提升公司的治理效率。所以,公司化必將伴隨著國企改革的進一步深化而深入下去。
三是國有經濟產業配置的基礎化。計劃經濟時期,國有經濟在產業配置上是全面擴張,作為國家戰略意圖的承載者,國有企業成為了公私合營、產業成長、新興產業生成和區域振興的工具。改革開放以來,由于民營經濟的迅速壯大,國有經濟有條件地從競爭性領域有所退出,開始在上游產業、基礎產業和社會公益性產業等領域聚集,從而實現與民營經濟在產業配置上的合理分工。這一分工既滿足了彌補“市場失靈”的需要,也為廣大民營企業騰出了市場空間,已經初步形成了“雙贏”的結局。這一趨勢將在既要毫不動搖地發展國有經濟,也要毫不動搖地發展民營經濟的戰略之下持續下去。
四是國資監管的間接化。計劃經濟時期,國有經濟實行高度集中的所謂“蘇聯模式”,政府既是國有企業的所有者也是實際的管理者,這從體制上決定了無需單獨設置一個國資監管機構。隨著20世紀80年代對國企實施的一系列改革,企業開始有了自身的利益,國資監管被提上議事日程。現在大家一致認可的模式是“授權經營”,一方面,國資監管機構要充分授權于企業;另一方面,要當好國有資產的“守護神”,杜絕國有資產流失,并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實踐經驗告訴我們,要想做到這一點,必須通過一個中間機構實現監管與運營的職能分工,這就是國資監管的“間接化”。目前,我們正在進行著這場意義重大的改革。
五是黨的領導主體化。從國有企業誕生的那天起,黨的領導就內生于其中。今天,正如習近平強調的,堅持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必須一以貫之;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也必須一以貫之。這看上去似乎難以協調的二者,正在通過“交叉任職”“雙向進入”等途徑,實現“黨委會”與“董事會”二者的高度融合,并最終成為極具中國特色的企業領導體制和法人治理結構。
同時,計劃經濟時期,我國長期處于被制裁、被封鎖的狀態,沒有對外開放的條件,國有企業也主要在國內發展。改革開放之后,一些國有企業在沒有任何海外經營經驗的條件下,勇敢地走了出去。隨著我國對外開放的步伐越來越大,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以后,國有企業成為我國早期參與國際競爭的主體。進入新時代,隨著西方國家對國企參與市場競爭設置的種種限制,和“一帶一路”倡議的實施,國有企業國際化的主戰場開始轉移到“沿線”國家和地區,其國際化的趨勢依然沒有改變。
國有企業的功能、任務及目標模式
要回答國有經濟將走向何方,就要說明其目標模式是怎樣的。2013年11月,習近平在《關于<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中,首次對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做了明確的闡述:“國有企業是推動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國有企業總體上已經同市場經濟相融合。”中共中央、國務院于2015年8月在《關于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指導意見》中對國有企業的功能定位再次作了界定:“國有企業屬于全民所有,是推進國家現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們黨和國家事業發展的重要物質基礎和政治基礎。……在推動我國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和邁向中高端水平、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進程中,國有企業肩負著重大歷史使命和責任。”
這些闡述已經十分明確地將國有企業的功能與穩定經濟增長、促進產業轉型升級聯系起來,與實現中國夢聯系起來,尤其是首次與推進國家現代化聯系起來了。本書認為,這些觀點和重要論斷已經明確了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的基本功能。為了更詳細地闡明這個問題,還需要結合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發展形成的歷史趨勢,進一步準確界定出我國國有經濟、國有企業的主要功能,在此基礎上,構畫出一個理想的目標模式。
顯然,任何國有企業總是存在于某個特定的國家或地區,有著自己獨特的政治經濟制度和歷史文化,也都處在一個特定的經濟社會發展階段,以及技術進步的趨勢和市場競爭的特定狀態之下。因此,這些因素共同規定了國有企業所具有的特定功能,我國的國有經濟、國有企業也不例外。
從國家基本政治經濟制度的約束來看,一個社會的基本政治經濟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國有企業、國有經濟的功能定位。在社會的基本政治經濟制度具有很強穩定性的前提下,就決定了國有企業功能及其定位也具有一定的穩定性。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制度,這就決定了國有企業、國有經濟在客觀上必然具有更大的規模和承擔更多的社會性功能。
在經濟發展階段的約束方面,區分欠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等不同發展階段國家的一個代表性指標是公共品的提供。為了彌補公共品供給的“市場失靈”,國有企業、國有經濟就責無旁貸。尤其像我國這樣的人口大國,不僅需要一個龐大的國有經濟,更需要國有企業追求一些非商業性目標。
在科技發展的結構性約束方面,國有企業通常承擔著重大的基礎性、戰略性技術的應用與研發,也包括那些風險大、投入多的新興技術的研發和培育;而非國有企業則主要集中于應用性強的技術領域,也包括各種前沿性高科技領域。這種技術上的分工,事實上形成了整個社會對國有經濟在技術進步上的定位和依賴。
還有市場競爭的約束。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化,民營企業的競爭力越來越強。實踐表明,國有企業較低的經營效率必然受到來自市場的硬約束。此外,各國國有企業采取不同的治理模式也會對其功能定位產生一定的約束。
我國作為一個正在發展中的大國、作為一個正在向市場經濟轉軌的社會主義國家,國有企業既作為一般性企業又具有某些特殊性,承擔著諸多商業和非商業的功能。在以上約束條件下,國有企業的功能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實施國家戰略目標的基本工具。在戰略性高科技的研發與推廣中,某些研發活動的資本投入規模大、風險高、回收周期長、涉及方面廣,是絕大多數非國有企業、民間資本所無法承受和不愿承受的,這就需要依托國有經濟的力量來組織科學技術的研發活動。
二是戰略性產業的控制。無論歷史還是理論都證明了,在特定條件下,通過國有企業對這些戰略產業實施某種程度的控制和扶持,有助于帶動相關產業的轉型升級,并推動國民經濟的整體發展。
三是戰略性資源的開發與獲取。戰略性資源是國民經濟的命脈,開發戰略性資源對于國民經濟發展具有重要意義。而且,戰略性資源與國家的政治和經濟安全緊密相連。通過國有企業直接控制戰略性資源,可以使資源開發、利用等得到更穩定的保障。從各國的經驗來看,市場經濟國家國有企業在戰略性資源產業中均占有相當比例。
國有經濟不僅在國民經濟的總體上具有戰略意義,而且,對于解決產業結構的升級、區域經濟調整等中觀問題,同樣可以發揮一定作用。同時,國有經濟還是會捍衛國家經濟安全的屏障,體現公眾社會福利和政府意志的載體。而且國有經濟除了在廣泛的經濟領域發揮作用外,還需要在整個社會范圍內維持政治和社會制度的穩定等方面發揮其獨特的作用。
從國有經濟的社會功能來看,國有企業是政府推行各項社會發展政策的重要手段。國有企業也是政府實施危機管理的必要工具。但本書強調,政府對資源的控制必須通過法律形式予以確定,以杜絕政府的過度進入。
走向目標模式的途徑
中國的國情獨特而復雜,還處在百年一遇的大變革時代。如何實現擬定的國有企業、公有經濟的功能定位及其目標模式呢?本書認為,應當聚焦于如下幾個方面:
一是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核心,通過明晰產權、明確國有企業的市場競爭主體地位,提升企業的發展動力和競爭能力。
具體而言,在明確國有經濟定位的基礎上,實施國有企業所有權的分類改革。同時,積極推行員工持股,鼓勵民營資本參與國企的混改。注重發揮企業探索改革的積極性。
二是推進國有企業公司制改革,建立新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把黨的領導與公司治理結構和治理機制相融合,完善中國特色的公司治理。
首先,國有經濟的產業再配置或者說國有經濟的戰略性重組的核心是國有經濟向基礎性、關鍵性產業領域的聚集。其次,提升國有企業的資產配置效率,建議通過兼并、重組,進一步減少國有企業的數量,壓縮產能過剩,降低杠桿率。將擁有類似業務的民營企業整合進來,促進各種資源要素向優勢企業集中,做大、做強優勢企業,使得新企業成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
三是著力推進并國有經濟在產業上的戰略重組和企業的資產重組,按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要求繼續去產能、去杠桿,提升國有經濟的影響力和控制力,做強做優大國有企業。
針對國資監管存在的問題,我們建議:首先,通過法律方式明確國資監管機構的基本性質、監管職能和監管邊界。其次,設置不同類型的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同時,重新塑造國有企業制度模式。
四是以授權經營為主推進國有資產監管體制改革。
伴隨著產權多元化改革,國有企業的公司制改造取得顯著成效,尤其是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法人治理結構已經初步建立起來并正在發揮著作用。為此,我們建議:積極推進國有企業的公司化改造;合理配置控制權,激發民營資本參與混改的積極性;交叉任職,強化黨的領導;經營層的選聘要更多地依靠市場;強化對國企內部的“管理腐敗”的打擊力度。
五是鼓勵國企繼續“走出去”,全面實施國際化經營。
在經濟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國有企業必然要“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而今,在“一帶一路”框架下我國開啟了新的對外開放模式,國有企業必然成為新模式的積極參與者和最有力的配合者。按照企業國際化的基本做法,我們認為,國有企業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推進國際化發展。
首先,以國際的視角,在國有企業已有管理模式的基礎上,選擇符合國際慣例和發展趨勢的管理方式,爭取將已有規則與國際慣例盡可能地融合起來,實現企業的國際化管理;
其次,通過在全球范圍內的采購、運輸、生產和銷售,利用境外資源提高生產績效,利用國際市場行銷自己的產品,實現生產和營銷的國際化。就目前而言,國有企業要結合國內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沿線國家實現優質產能的對接。
再次,通過對各種國際資本市場的比較,尋找成本低、風險小的融資渠道,利用股權、債權、并購等多種投融資工具,實現國有企業投融資的國際化;
最后,國有企業在國際化過程中,必須重視國際化人才培養和引進。
六是注重企業家的激勵與保護。企業家是稀缺資源,而國有企業的企業家更是稀缺中的稀缺。我們需要對這些稀缺人才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為他們的各類創新活動營造更為寬松的環境。當然,也要通過諸如股權、期權等物質激勵、政治、聲譽等精神激勵,最大限度地激發出他們的各種潛能。同時,對那些不具有適合國有企業特性的企業高管要及時撤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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