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莆田市財政局關于開展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一方面,要注重宣傳引導,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加強政策宣傳引導,對提供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服務的金融機構的服務條款予以公告,擴大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服務的知曉度;另一方面,要給予必要配合,采購人應當依法及時公開政府采購合同等信息,并確保相關信息真實、完整、有效。中小企業依法合規通過政府采購合同進行融資的,采購人應當在政府采購合同簽訂、信息發布、履約驗收、資金支付等方面提供必要配合,不得將采購文件和合同中未規定的義務作為向供應商付款的條件。
記者發現,《通知》后面還附有《莆田市政府采購合同融資銀行貸款產品明細表》和《莆田市政府采購合同融資相關銀行具體貸款產品介紹及內容》,對全市提供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業務的8家銀行、10種產品進行了詳細介紹。其中,在產品明細表中列明了銀行名稱、政府采購貸款產品、服務對象、服務內容和負責人聯系方式,貸款產品介紹及內容則具體到貸款額度、貸款期限、貸款利率、授信用途、還款方式、借款企業所需提交的資料等方面。
據了解,《通知》是根據《關于印發〈福建省支持中小企業政府采購合同融資暫行辦法〉的通知》和《莆田市營商環境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關于印發莆田市營商環境第三方評估問題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編制而成,旨在進一步加強政府采購合同融資宣傳,優化政府采購營商環境,支持和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為你推薦 “一帶一路”各界代表齊聚香港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