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更正事項 | 更正前內容 | 更正后內容 |
1 | 根據最新有關規定,修正本項目中的投標保證金相關事宜。本項目不再要求供應商實質性繳納投標保證金。采購公告中相關內容進行修正 | 投標保證金類型:項目保證金 項目保證金:6700.00元 保證金交付方式:匯票/支票/銀行轉賬 收款單位(戶名):浙江聯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杭州和平支行 銀行賬號:11014750707006 供應商應在投標截止時間前辦妥投標保證金交納手續。 | 投標保證金類型:項目保證金 項目保證金:不需繳納 保證金交付方式:匯票/支票/銀行轉賬 收款單位(戶名):浙江聯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平安銀行杭州和平支行 銀行賬號:11014750707006 |
2 | 根據最新有關規定,修正本項目中的履約證金相關事宜。本項目明確履約保證金繳納形式為:中標人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 | 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中標人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履約保證金。其返還條件為中標人履行完合同期限內采購人所有采購內容,并全部達到采購人的采購需求條件,經采購人確認其采購合同已履約完畢,采購款項已結算清楚后的一個月內全額無息返還給中標人。 | 在合同簽訂后3個工作日內,中標人向采購人支付合同總金額10%的履約保證金。其返還條件為中標人履行完合同期限內采購人所有采購內容,并全部達到采購人的采購需求條件,經采購人確認其采購合同已履約完畢,采購款項已結算清楚后的一個月內全額無息返還給中標人。中標人應當以支票、匯票、本票或者金融機構、擔保機構出具的保函等非現金形式提交。 |
3 | 根據最新有關規定,修正本項目中的投標保證金相關事宜。本項目不再要求供應商實質性繳納投標保證金。前附表中相關內容進行修正 | 投標保證金數額:人民幣6700.00元整,在投標截止時間前繳至浙江聯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單位名稱:浙江聯通工程咨詢有限公司,開戶銀行:平安銀行杭州和平支行,帳號:110 1475 0707 006)。 | 投標保證金數額:無需繳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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